生理傷害:蓄意制造生理上的損傷。例如:過分毆打孩童、強力搖擺嬰幼兒、燒傷、窒息、捆綁或掌摑幼童。
心理創(chuàng)傷:重復性的行為,令孩子覺得自己一無是處,無人愛護。這包括把孩子放到危險的環(huán)境中;教導孩子偷竊,叫孩子販賣非法物品;重復性的忽略、責備、不公平對待、恐嚇嚇輕視孩子、不友善對待、過分強迫孩子作超過本身極限的事情。例如:過度學前教育、給孩子過重的學習負擔。
性虐待:強迫幼童或未成年少年發(fā)生性行為,或給他們看禁書等。例如:故意觸摸孩童私處、蓄意對未成年少年暴露自身私處。
忽略:蓄意不供給孩童基本需求,例如:衣、食、住及醫(yī)藥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