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新生兒需要特別加強護理呢?早產(chǎn)兒(指妊娠不足37周)、低體重兒(出生體重在2500克以下)、過期產(chǎn)兒(指妊娠超過42周)、小樣兒(體重低于同胎齡兒的第10百分位值以下)、巨大兒(出生體重超過4000克)o在分娩過程中胎兒有窒息、新生兒娩出后有皮膚紫紺、呼吸暫停、顱內(nèi)出血、抽痙、昏迷或其他嚴重畸形者也需特別加強護理。
在分娩過程中出現(xiàn)難產(chǎn)(如橫位、臀位)、剖宮產(chǎn),有羊膜早破,羊水過少或過多,羊水發(fā)綠、發(fā)臭,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臍帶脫垂或打結的新生兒;孕婦在妊娠前或妊娠時有糖尿病、高血壓、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心臟病、哮喘、腎臟病、嚴重貧血;在分娩過程中曾用過哌替啶(度冷?。?、嗎啡、抗驚厥藥等,所分娩出的新生兒亦應特別加強護理。
對于上述特殊的新生兒除了加強保暖,注意呼吸、面色紫紺等情況外,其他的護理也至關重要,因為這些新生兒本身有發(fā)育上的不足、生理功能的不完善或者病理變化;或者由于母親本身的疾病,用藥而影響胎兒,這類特殊的新生兒當他們離開母體來到人間之后,由于生理性的適應能力低下,不容易適應新的環(huán)境,容易發(fā)生意外,所以從醫(yī)療、護理的角度應該特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