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兒童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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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老一輩教育家劉紹禹先生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曾提出過教育兒童的十七條原則。這些原則直到今天仍很有意義。

1、 不要太關(guān)心兒童,隨時問他這樣那樣。

2、 不要太親近兒童,應(yīng)該讓他與年齡相近的兒童生活,然后才能學到與人相處之道。

3、 不要給兒童一切他想要的東西。

4、 不要賄硌兒童。

5、 不要欺騙兒童。

6、 不要無謂恫嚇兒童。

7、 不要在兒童面前當眾批評或嘲笑他,免得養(yǎng)成他懷恨或害羞的心理。

8、 不要在兒童面前爭論懲罰。

9、 不要對兒童太嚴厲,免得他養(yǎng)成過度的畏懼心,或面善心非的性格。

10、 不要過于夸獎兒童。

11、 不要時常暗示兒童做不良的事情。

12、 不要勉強兒童做他不能勝任的事情。

13、 明察兒童的稟賦,不要勉強他做才力不相近的事,不要以自己的主見為兒童決定所學。

14、 讓兒童充分自由的活動,只要他的行動沒有越出常規(guī)。

15、 不要拿兒童來泄憤。

16、 兒童的活動偶爾越出常規(guī)時,宜代以良好的活動。

17、 宜幫助兒童去分析他的環(huán)境,幫助他解決困難,而不是完全代替他去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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