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協議”:教孩子愛勞動還是鉆錢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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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一次地板給3元、洗一次碗給1元……”近段時間來,一種名為“勞動協議”的家庭教育方式悄然進入哈爾濱的家庭?!皠趧訁f議”是指孩子家長和孩子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家長不再給孩子零花錢,而是通過設定若干家務活,每完成一項就可以掙得相應的“工資”,家長希望以此讓孩子知道,父母的錢來之不易,只有通過勤奮努力才能獲得相應報酬。

  例如哈爾濱的李女士和孩子陶陶之間的“勞動協議”如下:每天擦一個房間的地板可以賺3元,每個房間物品擺放整齊可賺3元,洗一次碗可以賺1元,如果打掃房間過程中打破了東西,還要扣除工資等。

  對于這種教育方式,有的家長認為十分可行,但也有的人認為,長期下去就會使孩子養(yǎng)成只要付出一點勞動,就要求回報的心理,不利于培養(yǎng)正確的勞動觀和奉獻觀,最后只能“鉆錢眼兒”里,不利孩子長遠的教育。作為一種新的教育方式,“勞動協議”一出現就引起了雙方爭論。

  讓孩子懂得:每一分錢來之不易

  到底該怎樣給孩子零花錢?支持“勞動協議”的家長和老師有自己的理由:

  李女士(家長):和孩子簽訂“勞動協議”后,剛開始看見孩子做家務活,心里真不是滋味,恨不得馬上取消協議,給孩子幾個錢算了,可又一想到必須得通過這種方法才能讓孩子懂得賺錢的不容易,就狠心按照協議執(zhí)行了。結果孩子很認真地做家務,勞動過后更珍惜父母的勞動成果了,這讓我們全家人都感到欣慰。

  朱老師(哈爾濱工農兵小學教師):現在好多小學生平時花錢很隨意,覺得父母給自己錢財是天經地義的,家長讓孩子通過勞動創(chuàng)造價值、體會賺錢的不容易,從而學會節(jié)儉的做法是對的。

  一些中小學生家長認為,孩子長到一定的年齡,零花錢成為一種客觀的、合理的需要,如果開始就能夠讓孩子通過自己的勞動賺錢,就可以避免他們走入零花錢的誤區(qū),長大后也會“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他們認為,現在的孩子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既不能回避也不能忌諱金錢的問題,如今大部分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僅過年收"壓歲錢"就不是一筆小數目。

  現在全社會都已大大方方地談錢,如果我們拒不承認中小學生也要面對金錢的事實,我們的教育方法如何能適應社會的發(fā)展?二是勞動賺錢并不是一件壞事,它是融入社會的一種方式,有了這種行為,就能更好地了解社會,懂得設想如何去掙錢,如何為社會創(chuàng)造財富。無錢可花是一種悲哀,但無限制給錢不教會他們賺錢和有錢亂花都是一種悲哀。

  勞動不給錢:還孩子一顆感恩之心

  在哈爾濱市某外資企業(yè)工作的張廣波認為,和孩子簽定所謂的“勞動協議”弊大于利。她用自己身邊同事的例子說明:“同事想讓女兒體會勞動養(yǎng)活自己的道理,把她每天要求女兒所做的家務、自我服務和學習等項目一一標上各種不同的價格,這些錢合起來,正好是她每天為女兒花銷的款數。

  女兒還小,能做的事不多了,每項‘勞動’所得就顯得‘數額巨大’,一天能掙幾十元錢。女兒很高興:”我多能干呀,我的學費、伙食費都是自己掙的。‘有時忘了鋪床、沒按規(guī)定時間彈琴,被扣了錢,女兒也挺想得開的:“扣就扣吧?!?/P>

  “同事這時才感覺不對頭。盡管她出發(fā)點挺好,但她的做法實際上是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如錢是勞動換來的,但不是所有的勞動都能賺錢,孩子的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學習等,和能產生價值的社會勞動是不能相提并論的。

  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等是孩子應盡的義務,是培養(yǎng)他們的勞動觀念。應讓孩子懂得自己還沒有能力養(yǎng)活動自己,還應該明白‘爸爸媽媽養(yǎng)育我是不容易的’,從而產生感恩之情,進而了解父母的辛苦,并通過分擔家務、約束購物欲望、努力學習等行動來報答父母?!?/P>

  張云(學生家長):其實讓孩子勞動賺錢的真實意義還是培養(yǎng)孩子的感恩之心。但把感恩之心的培養(yǎng)和金錢掛起勾來正好適得其反。本來我們最終目的是讓孩子知道父母賺錢不容易,進而讓他們更加珍惜父母的勞動,不亂花錢,但一旦把他們的勞動和錢對接起來,他們就會認為‘錢是我自己通過勞動掙來的,花多少、怎么花都應該是自由的。沒有起到本來的教育作用?!?/P>

  鄧英(哈爾濱某旅游學院教師):中國傳統教育明確主張: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追逐名利是小人行為,讓孩子小小年紀接觸金錢,鉆營賺錢,會染一身銅臭,孩子哪里還有心思學習呢?

  所以,家長在給孩子買吃買穿,繳學費、培訓費,花錢游樂,買保險等日常生活經濟開支的同時,要對孩子講明錢從哪里來,該怎樣花這些錢等,讓孩子明白道理就可以了。而適當的家務勞動則是教育和培養(yǎng)孩子獨立生活能力的必要手段,不應該和錢聯系起來。

  專業(yè)視點:適度教會孩子理財

  一些教育界人士指出,現在大多數城市家庭的獨生子女,從小沒有體會過生活拮據的滋味,只知道缺什么就讓父母給買什么,父母往往也會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甚至孩子并沒有開口,父母就已經給買好了。

  而且追求名牌,追求時尚,別人有什么,自己也一定要有什么。在他們的概念里,錢似乎是與生俱來的。為了幫助孩子正確認識金錢的意義,適度從小對他們進行理財方面的教育很有必要。

  畢業(yè)于哈爾濱師范大學幼兒教育專業(yè)的張曉丹認為,是否簽定“勞動協議”引發(fā)爭論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將給孩子零花錢與教育效果良好結合起來。

  首先,通過平時的言行教育孩子樹立正確的金錢觀。要讓他們認識到,錢是勞動價值的體現,父母的錢是勞動所得,干一天活兒,掙了幾元、幾十元的錢,因此要珍惜,不要隨便亂花錢。

  其次,“勞動協議”也好、“勞動獎勵”也吧,千萬不能為了讓孩子產生“勞動了就得給我錢”的錯誤觀念。對應一些零花錢要讓孩子學會自己“有計劃地”花銷,鍛煉他們正確支配錢的能力。如在購買衣服、鞋子、書包、電子琴等比較貴的物品時,家長可以對比自己一天的勞動所得,這樣也可以起到教育的作用。

  第三,教育孩子既要懂得慷慨大方,助人為樂,又不無原則地大手大腳花錢;既要勤儉節(jié)約,珍惜金錢,又不小里小氣、斤斤計較,養(yǎng)成會聚錢會花錢的習慣和能力。

  在此問題的討論中,哈爾濱理工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張坤副教授還特別指出,無論采用什么樣的的教育方式,父母首先要學習科學的方法,不要盲目跟風。

  他舉例說,“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個擁有10億美元財產的大富翁,他非常重視對子女花錢精打細算的教育。他有一個帳本,扉頁上印著孩子零花錢的規(guī)定——7~8歲每周30美分,11~12歲每周1美元,12歲以上每周3美元。

  要求子女在本上記清每一筆支出的用途,待下一次領錢時交父親檢查,帳目清楚,用途正當,下周增長5美分。由于洛克菲勒對子女零花錢嚴格要求,從而使孩子們逐漸學會精打細算和當家理財的本領。”

  他說:“我們自然不能奢望孩子完全理解金錢的作用,但在孩子認識金錢的時候,要注意讓孩子樹立起‘錢是有用的,但錢也不是萬能的’、‘生活中很多地方需要我們付出勞動,但不能尋求回報’從而鍛煉和培養(yǎng)他們完善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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