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兒童語言障礙的性質和歷史,在篩查后要進行診斷評價。這時要根據(jù)兒童的年齡和障礙的性質,選用不同的診斷方法和材料。篩查是為了找出應該引起注意的問題,診斷是針對找出的問題,確定異常的量和質的問題。語言診斷的過程是為了確認異常存在與否。
診斷是應該從下列幾種方法收集所需的資料:
⑴兒童個案史的資料收集。收集兒童的成長過程、家族史、健康史、學業(yè)成就、社會能力、情緒穩(wěn)定性、語言環(huán)境等等有關的資料,以便充分掌握導致兒童語言障礙原因的有關資料,為未來進行矯治提供有用的依據(jù)。
⑵生理檢查。檢查兒童的聽力、發(fā)音器官、呼吸器官等的發(fā)育情況。必要時還可以做腦神經生理檢查,以確定語言障礙的生理原因。
⑶智力評定。語言和智力發(fā)育有相當密切的關系,心理學界認為語言能力是智力的反映,語言障礙的程度與智力輕、中、重度成正相關的關系。所以智力評定對語言障礙的診斷是很重要的工作。但需注意,許多智力量表的語言部分對真正有語言障礙的兒童如失語癥、口吃等語言障礙卻無法施測。
⑷情緒適應的評價。情緒障礙或行為異常的兒童容易造成功能性說話異常,應該采用心理測驗、訪談、咨詢或行為觀察分析的方法來診斷語言障礙是否和情緒障礙有關。
⑸語言障礙性質的診斷。根據(jù)科克的介紹可用4種方法來進行(詳見《殘疾兒童的教育診斷》)。
⑹根據(jù)各類語言障礙的癥狀來決定是否存在語言障礙的情況。
語言障礙兒童是特殊兒童中人數(shù)最多的一類,約為學齡兒童的2.8%。學齡前兒童的比例則比學齡兒童更高。
我國專家近期研究出來的兩種語言障礙實用量表:一是“漢語言語流暢度診斷測驗”;二是“學齡兒童語言學習能力診斷量表”(詳見《殘疾兒童的教育診斷》)。
教育安置
多數(shù)語言障礙的兒童沒有肢體或動作的障礙,應該有正常的智商。但是正常的智商并不保證在學業(yè)上保持中等或以上。語言障礙的兒童會有嚴重的自卑感,也許因此而影響成績。因此,絕大多數(shù)的語言障礙兒童在普通教育班學習,學業(yè)成績一般處在中等偏下。這些兒童隨著年級的升高,他們的成績會逐漸下降,有的甚至出現(xiàn)智力落后。處于輕度智力落后的語言障礙兒童,可以在普通班級實行隨班就讀。部分語言嚴重障礙的兒童,可以進特殊學校培智班或普通學校的特教班就讀。在教育上則側重于語言的強化訓練,以促進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的提高。